拉各斯联邦高等法院停止将尼日利亚航空出售给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
法院在确定诉讼中的问题后宣布尼日利亚航空公司向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出售股份无效。
法官安布罗斯·刘易斯-阿拉戈阿周一下令,联邦政府建立国家航空公司尼日利亚航空公司的计划应该停止。
该判决有利于尼日利亚航空运营商注册受托人和其他五个航空业利益相关者。拉梅>
刘易斯-阿拉戈法官批准了原告所要求的所有救济,但要求赔偿20亿挪威克朗。
本案的原告包括尼日利亚航空运营商注册受托人、Azman航空服务有限公司、Air Peace有限公司、Max航空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和Topbrass航空有限公司。
被告是尼日利亚航空有限公司、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前航空部部长、参议员哈迪·西里卡、联邦航空部和前联邦总检察长阿布巴卡尔·马拉米。
在原诉传票中,原告对尼日利亚航空股份的出售和转让提出质疑。
原告声称,在尼日利亚联邦政府的推动下,尼日利亚航空公司的竞标过程充满了违规行为,并偏袒埃塞俄比亚政府全资拥有的外国实体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
原告辩称,在尼日利亚航空公司拥有重大控制权的联邦运输部代表未能遵守征求建议书指导方针的要求,导致当地航空公司被排除在竞标过程之外。
原告称,第三和第四被告是重要的政府官员,他们促成了一个扭曲的竞标过程,给了第二被告及其财团前所未有的特权。
这些措施包括15年的税收暂停,在拉各斯和阿布贾修建专属航站楼,以及大量的财政支持,他们认为这将损害当地航空公司和尼日利亚经济。
根据原告的说法,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领导的财团被谨慎地允许成为唯一的竞标者和获胜者,这违背了自由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被告的商业计划亦提出可能影响本地航空公司运作的策略,进一步危害尼日利亚航空业。
此外,原告还强调,该交易的交易顾问天航尼日利亚有限公司(Tianaero Nigeria Limited)资质不足,缺乏必要的经验,这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竞标过程合法性的担忧。
原告声称,整个诉讼过程被政治和个人利益所破坏,其目的是为了达到对尼日利亚航空公司和更广泛的公众利益有害的结果。
他们寻求一项命令,取消尼日利亚航空项目的整个竞标和选择过程,以及被告对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的批准和选择。
在周一发布的判决中,法官Lewis-Allagoa也对第二被告(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提出的唯一问题不予理会。
他认为,“除了第八项救济外,原告要求的所有救济都得到了批准。在本案中作出的这方面的裁决,原告要求赔偿20亿挪威克朗,赔偿原告遭受的伤害,并因原告被错误地排除在外而遭受的伤害,这是错误的行为;非法竞标和选择程序,以及他们错误地预测原告没有正确,正确和及时地竞标尼日利亚航空项目。
"第八项救济失败,不能批准"
onozure达尼亚
onozure是PUNCH在司法领域的记者。她有超过十年的经验,涵盖从地方法院到上诉法院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她是政治学专业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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